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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 〔2022〕3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 〔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下载。
详 见 网 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209/t20220922_18696450.htm


财政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