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4-12 阅读次数:】
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明确:
1、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2、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起新开工建设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各有关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遵循“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原则,自主选取担保保证人,担保费率由担保双方依法依规自主商定,鼓励担保双方结合我省有关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信息协商采取浮动费率。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