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2-14 阅读次数:】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订立信息和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发布公开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等文件要求的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对招标投标项目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开,现将“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4日起,合同当事人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yggzyjyzx.com/)”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合同”系统,即可公开发布进场交易项目的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合同当事人,系指招标人(建设单位)、中标人(承包单位)。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信息发布。
二、“合同订立信息”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鼓励及时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等。
三、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发布的“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的主动性、公开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拟发布“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的文本,应当由合同当事人的发布方(招标人或中标人)盖章。
四、“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发布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或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其格式、电子件上传等要求,参见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已发布《交易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和说明提示。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合同订立信息公示(仅供参考)
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