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2-23 阅读次数:】
关于明确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情况(包含潜在投标人在荥阳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提出的异议),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时限及时答复和处理(包含在荥阳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中提出的异议)。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