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2-22 阅读次数:】
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应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稳妥有序开展,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省政府批复同意的《河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应急方案》和郑州市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以下《应急方案》。
一、统筹安排进场交易,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重大项目交易活动正常开展
(一)合理安排项目进场交易。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履职尽责,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招标采购项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招标采购项目,为满足紧急采购需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财办库( 2020 )23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非紧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酌情暂停或延期,招标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于时间紧急确需开展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协调,综合调度,确保项目进场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
(二)合理使用交易场地。市交易中心将对符合防控要求的开、评标场地进行合理安排、统筹使用。优先保障“两必须两急需”项目、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季节性较强的园林绿化项目等确需现场开标、评标(评审)的项目,由具有招标(采购)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交易中心将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证明,统筹安排交易场地,加快项目进场交易,全力服务我市复产复工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场项目采用线上预约办理。
二、推行“不见面”服务,切实减少和杜绝交易主体人员流动,有效阻隔疫情蔓延传播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业务受理、发布公告、保证金缴纳/退还等交易环节实行“不见面”服务,线上办理。
(一)业务受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交易受理大厅暂时停止线下业务办理,不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市场主体信息登记、项目注册等交易受理业务均可按照相关业务办事指南进行网上办理。
(二)交易组织工作。预约开评标时间场地、发布招标公告采用线上办理,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提交在线受理发布;招标人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开标活动全部采用电子开评,投标企业不再提供资质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评审活动全部采用电子评审系统评审电子投标文件。
(三)专家抽取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随机抽取本市范围内相应专业评标(评审)专家或依法直接确定评标(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应以最低法定数量为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须提前一天将抽取专家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工作人员于评标当日按收到顺序依次抽取,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到抽取现场。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抽取评审专家的,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抽取专家时按照上述抽取范围要求执行。评标专家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或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应在接到评标通知电话时主动回避各类交易评标活动。
(四)产权交易工作。线上业务正常进行,现场业务暂停办理,相关的咨询了解、资料提供、合同签订等行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快递和电子版传输等方式进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相关业务,各市场主体可登陆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进行查阅并网上办理,业务办理及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三、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控交易人数。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原则上招标(采购)人根据评标专家参与人数限派1至2名代表,投标(竞买)人限派1名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不超过2名人员,监督部门指派1名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遵守防疫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现场交易人员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主动配合做好身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场。未正确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2℃或出现其他可疑情况者,交易中心将登记上报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三)落实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监督机构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评标(评审)专家应在进场前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至4)。
(四)做好健康防护。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招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时,应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五)减少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一天开展一个项目开评标交易活动;标段多的交易项目,招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分标段有序进行。
(六)落实主体责任。招标(采购)人应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协助外地投标(竞买)人妥善解决住宿、餐饮、防护用品等问题。
四、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做好相关预案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1、参与项目开评标人员所在单位为避免疫情传播,不同意本单位人员外出评标的情况。
2、因项目性质和专业要求不同,荥阳市辖区评标专家数量不足或评标专家本人因疫情原因不愿意参加评标活动,致使无法满足评标法定人数要求的情况。
3、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特殊时期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出特别说明,投标人(供应商)可能会对评标结果产生异议的情况。
(二)相关应对措施
1、招标(采购)人代表和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所在单位不同意外出评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终止该项目开评标工作,由此产生的质疑投诉由招标(采购)人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2、针对评标专家无法满足法定人数的情况,可依法由招标(采购)人自行确定专家。
3、针对评标结果产生异议的情况,由招标(采购)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积极配合。
五、全力以赴,坚决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
(一)市交易中心负责做好交易场所安全、消毒、通风、检查等保障工作,对交易场所及日常办公设备及时进行卫生清洁、消毒。
(二)加强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网络安全等巡查工作,及时排查技术隐患,全力保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平稳运行,为交易活动提供技术保障。
(三)做好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见证及现场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自疫情防控终止之日起,即恢复正常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附件1
投标(竞买)人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郑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
本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现场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竞买)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现场交易场所。
2.参加投标(竞买)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投标(竞买)人员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在______(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竞买)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交易场地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现场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招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郑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
本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现场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招标(采购)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现场交易场所。
2.参与招标(采购)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招标(采购)人员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在______(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招标(采购)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交易场地区域,配合中心做好现场交易临时调配和现场人员引导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现场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参加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评标(评审)活动。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郑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
本人承诺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未去过湖北地区,未途径湖北地区返郑,未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从外地进郑或返郑隔离期已满14天,目前身体健康。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参加评标(评审)时提前到达评标(评审)区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评标(评审)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监督人员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郑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
本单位所派监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现场监督工作,并承诺在履行现场监督职责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监督人员近期未去过湖北地区,未途径湖北地区返郑,未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监督人员承诺从外地进郑或返郑隔离期已满14天,目前身体健康。
3.监督人员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监督人员在项目交易当日提前到达交易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现场交易活动结束后,监督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