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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移机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荥阳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移机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荥医采20200002

一、变更公告内容: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荥阳市人民医院委托,对荥阳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移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0706日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由于招标工作需要,特发布有关本项目的变更内容。

1、请各潜在投标人持CA锁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前往答疑澄清文件查看并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项,原文为: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的维修、安装)。现改为: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招标文件第六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0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条,原文为: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的维修、安装)。现改为: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招标文件第28页第五章服务需求里第二项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中的第七条,原文为:中标方必须具备核磁共振励磁电源、匀场电源专业设备,投标时提供3个月前有效的设备的购买发票及报关单。现改为:中标方必须具备核磁共振励磁电源、匀场电源专业设备。

5、招标文件第44页关于“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描述,原文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纳税社保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专业设备购买发票及报关单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现改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纳税社保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第46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描述,原文为:投标人必须具备核磁共振励磁电源、匀场电源专业设备,需提供3个月前有效的设备的购买发票及报关单,如不提供,则有可能导致被废标。现改为:投标人必须具备核磁共振励磁电源、匀场电源专业设备。

7、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项付款方式,原文为:所移设备安装完成,达到搬迁前状态正常运行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现改为:所移设备安装完成,达到搬迁前状态正常运行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款70%,剩余30%在质保期后一个月内付清。

8、招标公告中第七项监督部门,原文为:“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荥阳市人民医院监察审计部”。现改为:“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其他部分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荥阳市人民医院

   址:荥阳市索河路

人:段先生

   话:0371-661270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5楼1508

人:李先生

   话:0371-86125709、13783661018

         箱:262373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