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9-11 阅读次数:】
机动车环保固定水平遥感检测设备项目
中标公告
一、采购编号:荥财-2020-25项目编号:荥政采20200123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环保固定水平遥感检测设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中标金额:25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机动车环保固定水平遥感检测设备项目 规格型号:请参考附件 数量:请参考附件 单价:请参考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祖召辉、张燕锋、贾利艳、袁小青、黄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依据: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32248元
七、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荥阳市迎春巷002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557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 67 号升龙广场 1号楼A 座2207 室
联系方式:0371-650006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371-6500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