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0-1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高村乡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024年高村乡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4-54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高村乡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024年高村乡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38,009.53元 | |||||||||||||||
最高限价:3838009.53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高村乡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024年高村乡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 5.3工期:6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将查询结果附到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2: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 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 |||||||||||||||
地址:荥阳市高村乡高村 | |||||||||||||||
联系人:焦先生 | |||||||||||||||
联系方式:137039982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 |||||||||||||||
联系人:平女士 | |||||||||||||||
联系方式:185308106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平女士 | |||||||||||||||
联系方式:185308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