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08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荥阳市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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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3-25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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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荥阳市财政局拟选聘20家造价咨询机构为荥阳市财政局提供相关服务; 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3采购范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荥阳市财政局; 5.5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5.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见“框架协议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2023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可以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3.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3.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财政局 | |||||||||||||||
地址:荥阳市福民路23号 | |||||||||||||||
联系人:高红伟 | |||||||||||||||
联系方式:0371-646883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A座28层 | |||||||||||||||
联系人:汪国建 刘瑞杰 | |||||||||||||||
联系方式:0371-565050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汪国建 刘瑞杰 | |||||||||||||||
联系方式:0371-56505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