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0-25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荥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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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3-64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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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一标段:大海寺古建筑遗址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标段:唐垌遗址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5.2 规划编制周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二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审核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1、依据《荥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荥财字〔2022〕21号)文件中第五条“合理简化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名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无条件采取标段序号在前的成交。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2.1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投标人)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2.2 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文物保护中心 | ||||||||||||||||
地址:荥阳市广场东街与成皋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 ||||||||||||||||
联系人:陈芳芳 | ||||||||||||||||
联系方式:0371-852200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 ||||||||||||||||
联系人:赵鹏 | ||||||||||||||||
联系方式:0371-64833333、155175181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鹏 | ||||||||||||||||
联系方式:0371-64833333、15517518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