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6-25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荥阳市公安局内部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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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3-39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公安局内部保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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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荥阳市公安局内部保洁服务项目是对荥阳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交警刑侦大队大院、情指中心办公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楼、刑侦技术中队大院等办公场所进行的保洁服务项目; 5.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2、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3、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公安局 | |||||||||||||||
地址:荥阳市繁荣街001号 | |||||||||||||||
联系人:姚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6701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郑州强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荥阳市站南路京城农贸市场中门西邻 | |||||||||||||||
联系人:杜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50076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5007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