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6-1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荥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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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3-10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499,590.00元 | |||||||||||
最高限价:2949959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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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大屏显示系统、音响广播系统、执法办案系统、办公网络设备及综合布线、云视频会议系统、核心网络机房UPS机房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2项目地点: 荥阳市 ;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5.4供货安装及调试期限:90日历天; 5.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五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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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将查询结果附到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由代理机构进行留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 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 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公安局 | |||||||||||
地址:荥阳市繁荣街与京城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30米 | |||||||||||
联系人:姚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6701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德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荥阳市京城路与荥运路交叉口西南角润旭德工业园区3号楼6层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51389036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5138903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