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4-10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荥阳市智慧文旅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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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3-6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荥阳市智慧文旅平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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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结合荥阳实际情况和需求侧个性化要求,对荥阳以外的居民,将荥阳的历史文化景点、乡村特色种植园、特色农产品、美丽乡村、特色美食、特色街区等推介给郑州市及周边的居民,拉动荥阳旅游产业发展;对荥阳市居民,充分利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资源开展各类展览、音乐美术体育辅导、文化宣传、体育活动等,丰富荥阳本地人文化体育生活;对于政府和涉旅企业,加强文旅大数据管理、数字文旅综合监测、行业监管、应急指挥等工作。包含一个中心:荥阳全域文旅大数据中心,三大平台:全域数字文旅产业监测平台、全域旅游游客公共服务平台、全媒体营销平台,多个应用:GIS地图旅游资源综合展示、720全景导览、SOS求助系统等,N个模式:文化+旅游、非遗+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等。 5.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试运行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历天。 5.6质保期:24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远程开标机位)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
地址:荥阳市中原路飞龙路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2楼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646939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3层301 | |||||||||||
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8713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8713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