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干警餐厅暨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干警餐厅暨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干警餐厅暨会议室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荥政采20210094           

2.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干警餐厅暨会议室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投资:总投资约82万元

5.最高限价:820000元

6.采购需求:墙面地面拆除、水电改造、地暖铺设、餐厅隔墙改造及门窗装修等  

7.工期:45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2020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磋商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

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机位):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公告媒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荥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0371-64659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德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3号楼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3890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3890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