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4-25 阅读次数:】
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
2.2 项目编号:荥工招[2021]0050;
2.3 建设地点: 荥阳市豫龙镇;
2.4 总 投 资:1280万元;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5日历天,运营期限5年;二标段:以施工工期为准;
2.6 质量要求:
一标段: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生态水系的应满足其水功能区划要求,出水水质要求如有最新标准发布,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二标段: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2.7 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荥阳市豫龙镇陈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有设计处理规模的基础上增加至2000吨/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的全部工作内容,投资额约为1263.57万元;
二标段: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投资额约为16.43万元。
2.9 招标范围:
一标段: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标段: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豫龙镇陈庄村追加项目(EPC+O)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各标段需满足以下要求:
3.1.1 一标段:负责设计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企业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 二标段: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要求: 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同时各标段需满足以下要求:
3.2.1 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 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自行承诺);
3.4.2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身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3 投标人须提供《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 其他要求:
3.5.1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5.2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但各项条款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1年4月26日0:00—2021年4月30日23:59;
4.2 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室;
5.4 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5.4.1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5.4.2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5 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务必按照“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准备工作。所有投标人登录开标大厅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3、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可通过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电子保函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注: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荥阳市京城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61226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93821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