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30 阅读次数:】
荥阳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服务指南
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法规〔2016〕235号)文件的要求。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需通过在本中心设立的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随机抽取。抽取专家时应遵循以下抽取办法:
一、所需资料
1、招标人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招标人评标专家抽取委托书、招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3、项目有招标人代表评委的,需提供《招标人评标代表授权委托书》2份(受理科1份、评审科1份加盖公章);招标人评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招标人代表评委的资质证明1份;(加盖公章)
4、《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见附件)2份(中心1份、招标人1份加盖公章);登记表格内各项内容请填写完整,并带电子版;抽取条件中的评标专业按照2018年十部委颁布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填写专业代码(编码),包含经济类、技术类,其他要求包括专家职称、最高年龄、职业资格等。 (加盖公章)
6、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的均为招标人单位公章;未按本通知提供资料的,本中心将不予抽取评委。
二、专家抽取时间
请在开标前24小时内预约专家抽取时间,并带齐所需资料到中心受理科审核,进行专家抽取。
三、现场参加人员
行政主管监督部门代表、招标人代表、中心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包含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不允许参与评标专家抽取过程。(行政主管监督部门代表、招标人代表必须到场)。
四、抽取结果
评标专家到齐后,网络终端操作人员按照评委信息登记表在招标人、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录入抽取系统,打印密封的《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共同签字确认后,由招标人送至评标区工作人员。
五、专家补抽
评标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补充抽取评标专家的应填写《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补抽登记表》。进行补抽时,抽取程序同正常抽取。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人的公正评审的;
2、参加评标的评标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的;
3、专家未按通知的评标开始时间到达评标现场的;
4、评标前,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发现评标专家名单泄漏的.
附件:评标专家抽取资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