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1-25 阅读次数:】
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产权项目有关材料
(一)行政事业单位
(1)《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项中心产权交易进场受理登记表》(附件1)
(2)委托方对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
(3)产权转让公告
(4)荥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通知单(财政局)
(5)中介机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方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国有企业
(1)《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进场受理登记表》(附件1)
(2)对中介机构的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3)产权转让公告
(4)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的承诺函
(5)转让标的企业出具的法人授权书
(6)有权批准单位发出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文件(国资监管机构及改制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批复、决议)
(7)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决策机构关于转让该国有产权的决议(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通知单、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8)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10)有效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1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
(1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3)整体转让或因为本次转让导致控股权转移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a)涉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职工分流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b)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c)涉及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和有偿用地的地价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