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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进场登记受理资料

产权转让项目进场受理资料

    一、产权转让申请书;

二、产权转让委托合同;

三、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四、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包括转让方向主管部门、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提交的请示及相关文件的批复;

五、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确认、备案(或核准)文件;

六、转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资产照片;

九、转让标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权属登记的,应当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资产买卖(交易)合同(参考文本)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 产权转让申请书.doc